近期,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開展市本級食品安全監督抽檢,涉及糧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乳制品,糕點,罐頭,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蔬菜制品,薯類和膨化食品,水產制品,速凍食品,蜂產品,糖果制品,調味品,餐飲食品及食用農產品等21類食品605批次樣品。根據食品安全國家標準檢驗和判定,其中合格樣品598批次、不合格樣品7批次,情況通告如下:
一、南京市高淳區樂金凌糧油店銷售的洋雞蛋,甲氧芐啶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二、江寧區婆媽灶上菜土菜館銷售的紅燒肉,胭脂紅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三、江北農貿批發市場蔣玉潁銷售的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四、南京市雨花臺區劉景坤水果店銷售的楊梅,糖精鈉(以糖精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五、溧水區金時代零食店銷售的標稱合肥徽徽逗食品有限公司生產的綠豆糕(夏日原味),過氧化值(以脂肪計)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六、江北新區敏敏敏生鮮店銷售的生姜,噻蟲胺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七、南京市建鄴區周其中初級農產品經營部銷售的豇豆,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規定。
上述不合格食品詳細信息見附件。針對監督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食品,我局已通知相關區局立即組織開展處置工作,采取下架召回不合格食品等措施控制風險;對違法違規行為,依法處理;及時將企業采取的風險防控措施和核查處置情況向社會公開。
特此通告。
南京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