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邊攤”正在有條件地回歸。市綠化和市容管理局昨天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新時期設攤經營活動的指導意見》(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指導意見》全文共18條,實行分類分區管理、設置創新特色點、規范個人設攤等具體做法,令政策有的放矢。
兼顧活力與秩序
如何平衡好市容環境與城市“煙火氣”的相互關系?《指導意見》給出的基本思路是,以完善商業布局為主體,依法嚴禁無序設攤,適當開放設攤經營作為補充,適應市民群眾對高品質、親民化生活的追求。
分類分區管理是其中一大亮點。允許區級政府劃定設攤開放區,設置特色點、疏導點、管控點。
特色點是以新型業態為主,符合城市高品質要求,品牌化、主題化、特色化的集市、夜市、外擺位、限時步行街等點位。特色點的設置,應由區人民政府會同市有關部門,組織制定具體實施方案,建立市民意見征求、設置和撤銷機制。
《指導意見》還指出,各區在全市地標性夜生活集聚區、水岸夜生活體驗區等重點區域優先設置特色點。進一步來說,要以符合食品安全的特色食品、文化體驗為主,鼓勵創新創業、支持原創品牌、展現工匠精神、傳遞海派風情、展示本地特色、營造生活氛圍,既能滿足市民需求,又能體現“上海味”“時尚潮”“國際范”。
疏導點是以服務基本民生為主,采取入場入室經營的點位。管控點是以銷售自產農副產品為主,利用閑置空間經營的點位。
值得注意的是,全市還將劃定嚴禁區、嚴控區、控制區。
嚴禁區為橋梁、人行天橋、地下通道等,以及學校、醫院、交通樞紐、重大活動場所100米范圍內等區域,不得開展設攤經營活動。
嚴控區為《上海市主要道路(河道)和景觀區域范圍界定》確定的170條主要道路及兩側、“一江一河”等90個主要河道兩岸、60個主要景觀區域,僅可設置特色點。
控制區為嚴禁區、嚴控區以外的其他區域,可以設置特色點、疏導點、管控點。
在個人設攤方面,食品攤販和街頭藝人應具備相應的資質,符合條件的個人可以向運營主體提出申請。個人設攤期間,應按照運營主體的管理要求,落實責任區管理等相關規定,共同維護城市環境。
需求催生新規范
回顧歷史,設攤管理始終是城市管理難題之一。自上世紀70年代至今,上海設攤管理經歷了“還路于民”“分類管理”“源頭治理”“精準治理”四個階段,通過專項整治、門責自律、疏堵結合等措施,無序設攤已處于可控狀態,跨門營業等現象得到明顯遏制,市容環境狀況社會公眾滿意度穩步上升。
與此同時,對商業配套不足的地方,上海建立了74處設攤疏導點、管控點,滿足周邊居民對“菜籃子”“小修小補”等基本生活的需求。
近年來,公眾對“煙火味”的需求頗有期待,出現了外灘楓徑、安義夜巷、凱田路夜市以及商業體沿街外擺位等具有特色的商業形式。新型設攤興起的同時,給新時期設攤管理帶來了新的挑戰,需要建立新的管理規范。
追溯《指導意見》的政策依據,源于2022年12月1日施行的新修訂版《上海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條例》,對設攤管理提出了新的要求。比如,新版條例二十一條規定“區人民政府會同市有關部門根據需要,……可以劃定一定的公共區域用于從事經營活動。”
如今的《指導意見》,一要進一步加強設攤經營活動管理,規范市民集市、創意夜市、分時步行街、超出門窗和外墻經營(外擺位)等新型設攤行為,二要營造整潔有序又充滿活力的市容環境。歸根結底,是滿足市民對高品質、親民化生活的要求。(史博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