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組織抽檢糧食加工品、食用油 油脂及其制品、調味品、肉制品、乳制品、飲料、方便食品、餅干、罐頭、冷凍飲品、速凍食品、薯類和膨化食品、糖果制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炒貨食品及堅果制品、蛋制品、可可及焙烤咖啡產品、食糖、水產制品、淀粉及淀粉制品、豆制品、蜂產品、保健食品、特殊膳食食品、食品添加劑、酒類、食用農產品28大類食品共383批次,其中合格樣品374批次,不合格樣品9批次(檢測項目見附件)。發現的問題為農藥殘留不合格。產品抽檢結果可查詢https://spcjsac.gsxt.gov.cn/。
對上述抽檢中發現的不合格產品,當地市場監管部門已經采取措施依法予以查處,責令食品生產企業查清產品流向、召回不合格產品、分析原因進行整改;責令食品經營環節有關單位立即采取下架等措施防控風險。并責令食用農產品集中交易市場開辦者查清進貨渠道、產地等信息并向相關部門報告;責令食用農產品銷售者對不合格產品立即采取停止銷售等措施防控風險。不合格產品的風險防控措施以及核查處置結果將在相關市縣市場監管部門網站予以公布。
現將抽檢不合格食品具體情況通告如下:
一、農藥殘留超標問題
(一)昌江海尾五聯市場陳小乙菜攤銷售的山藥,檢驗項目咪鮮胺和咪鮮胺錳鹽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二)海口秀英陽樺蔬菜批發店銷售的韭菜,檢驗項目腐霉利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三)海口美蘭區杜春標蔬菜攤攤銷售的黃豆芽,檢驗項目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四)海口美蘭蘇鳳梅蔬菜攤銷售的黃豆芽,檢驗項目6-芐基腺嘌呤(6-BA)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檢驗檢測中心。
(五)文昌文城惠瓊菜攤銷售的豇豆,檢驗項目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海口分所。
(六)白沙七坊陳燕瓜菜攤銷售的豇豆,檢驗項目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海口分所。
(七)三亞天涯區黃冠蔬菜攤銷售的豇豆,檢驗項目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海口分所。
(八)三亞第二市場林洪霞蔬菜攤銷售的豇豆,檢驗項目倍硫磷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海口分所。
(九)海口美蘭陳萬明蔬菜攤銷售的豇豆,檢驗項目噻蟲胺和噻蟲嗪不符合食品安全國家標準規定。檢驗機構為海南省食品藥品檢驗所海口分所。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歡迎公眾積極參與食品安全監督,如果在市場上發現有害食品,請撥打12345投訴舉報。
海南省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3年7月25日